【9月3日截止】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
为充实工作力量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结合本单位编制、岗位空缺情况,市委宣传部、市委讲师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和1名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的原则和方法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二、选调基本条件
1.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机关、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(参公管理人员)登记的在编在岗科员职务的公务员(参公管理人员);
2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专业素质,品行端正,工作敬业;
3.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,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(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);
4.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(含称职)等次;
5.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;
6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:
(1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2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(3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(4)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;
(5)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,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,以及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选调岗位、数量及资格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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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要求
1.报名时间:2017年8月23日— 9月3日
2.采取现场报名方式
宣传部联系人:邓一心,联系电话:28680251,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政工科(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10楼1017室),
讲师团联系人:陈湘,联系电话:28680406,地点设在市委讲师团办公室(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11楼1124室)。
3.报名需提供资料:
①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;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;
②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,如《公务员登记表》、《参照公务员登记表》等(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;
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2篇综合性文章(文艺作品除外)原件、复印件;
④《2017年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或《2017年中共株洲市委讲师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网上自行下载)一式2份。 (关注长株潭微招聘微信公众号输入R0823获取附件下载地址)
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,接受资格审查,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。
五、考试
1.考试方式: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,笔试、面试均采用百分制。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:5。报名人数未达到1:5比例,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。
2.笔试: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。
3.面试:笔试后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。
4.成绩合成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笔试、面试、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,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。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。
5.笔试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、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,市委宣传部具体实施,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六、体检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,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,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遴选,递补不得超过两次。
七、考察
体检合格后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,依据职位职责要求,对考察对象的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进行全面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有考察不合格者,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不得超过两次。
八、公示和转任
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为7天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,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,办理调动、任职等相关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公开遴选资格。
九、纪律监督
坚持规范操作,严肃遴选纪律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,视其情节轻重,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十、咨询及监督电话
咨询电话:
市委宣传部:0731—28680251,13908431329
市委讲师团:0731—28680406, 13873376683
监督电话:28680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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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1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
2、市委讲师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